
公司
监事会是股份
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
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
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如下:(一)检查
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五)向
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
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八)
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进行调查;(九)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
公司的监事发现
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
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