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合同变更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必要性,但劳动
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
合同文本由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变更
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