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会查。
取保候审只是限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所以对于案件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司法机关还会继续对案件侦查、调查、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
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