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坠物
施工高空坠物规定是:施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有其他责任人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条文事项主要规定在《民法典》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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