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婚后受赠的房产,一般属于
夫妻共同
财产。但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
夫妻一方的个人
财产。如果
夫妻双方对该受赠所得房产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
财产,归
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
当归共同所有的
财产。
夫妻对共同
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
财产为
夫妻一方的个人
财产:(一)一方的婚前
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
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
当归一方的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