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
一、房产
破产清算能不能不还贷款
房地产企业出现
破产后就需要进行清算,
破产清算是按一定的清算顺序偿还债务的,贷款属于普通的债权,如果有足够的钱偿还其他优先的债务,贷款是需要偿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
保险费用和
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
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担保法规定了以下的清偿顺序:1、抵押
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先登记的抵押
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
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
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
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
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
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几个抵押
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
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
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
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三、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1、
股东会做出解散
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清算组由
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
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
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
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
财产;(6)代表
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4、清算组在清理
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
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
财产,有限责任
公司按照
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
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
股东。5、清算组在清理
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后,发现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
法院申请宣告
破产。
公司经人民
法院裁定宣告
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法院。6、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并报送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