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
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
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
事故现场的。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
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不满意结果,是协商解决的,还是交警主持下调解的,还是
法院判决或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