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不一定能离。因为人民
法院判决
离婚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
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
夫妻中的一方重婚、同居、
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因
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的。那么人民
法院就会准许
夫妻双方
离婚。否则人民
法院是不会判决
离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
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
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
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