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保证
合同诉讼时效的处理原则有:
第一、时效从属原则。即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律后果,其效力当然及于保证人,在诉讼中不单独审查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只要对债务人(即主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未完成的,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判令其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时效独立原则。即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律后果,其效力并不当然及于保证人,在诉讼中需要单独审查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对时效届满的,或者不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列为共同被告而判决其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