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破产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若《破产法》没有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破产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破产申请需要提交如下文件: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产申请书;
3.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8.企业债务情况表;
9.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破产企业必须注销公司。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