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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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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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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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除违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其不合乎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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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违建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违建行为一般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三、违法建筑拆了赔钱吗

违法建筑拆了不赔钱。国家赔偿法保护的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的赔偿,违章建筑不属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相对人无论是通过自行拆除拆除违章建筑,还是被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政府都不负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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