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如下:

财产
3.制作清算报告;
4.办理注销登记,进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条件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以及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及已办理清算组备案的企业目前暂时还不适用简易注销,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的规定进行办理。
三、公司注销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销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全体股东签署的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原件1份);
5.注销公告(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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