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的人员: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财产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缴纳起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缴纳起点是五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间
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间为次月15日前。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在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同时,纳税人应将其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扣除一次费用,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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