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如何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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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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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如何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

浙江省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方式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二、扣发病假工资仲裁期限是多久

扣发病假工资的仲裁期限是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扣发病假工资仲裁怎么写申请书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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