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报警通知交警部门

法院
3.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6.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的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有一次复核。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可见,启动复核程序,有五个限制性条件: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财产赔偿原则;
2.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3.过失相抵赔偿原则;
4.等价赔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全部赔偿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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