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没有废止,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一级(100%)伤残程度最重,其他依次递减,每级相差10%,十级最轻(10%)。
1.一级伤残

财产
2.二级伤残
导致受伤人员的各种活动受限,日常生活随时需要有人帮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
3.三级伤残
使受伤人员不能完全独立,需经常有人监护以及明显的职业受限等危害后果。
4.四级伤残
评定标准与三级伤残的评定标准在损伤种类方面基本一致,但规定的受伤人员的伤情种类不一致,器官功能障碍的程度较三级低,而且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也不一致。
5.五级伤残
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以及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等危害后果。
6.六级伤残
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7.七级伤残
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8.八级伤残
使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受约束等危害后果。
9.九级伤残
使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10.十级伤残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
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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