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
婚姻存续期间一般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关系而言,原则上只有离婚、婚姻关系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两种情形: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夫妻
1.男女平等原则:即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分割的财产一定是夫妻合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国家财产。
5.给予补偿原则:一般来说,谁抚养孩子,分割财产时可适当朝谁倾斜。
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离婚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自愿放弃共同财产,如果放弃共同财产是自愿合法做出的,那离婚之后一般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共同财产是因为另一方的欺诈行为,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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