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有: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物业管理项目;物业管理内容;物业管理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公司
二、物业服务合同由谁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由物的所有权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执行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业主有参加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权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设施的义务。
三、业主能否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除合同。不过,这也是有条件的。
首先,必须有持有20%以上且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物业服务费用的投票权业主提议提前解除合同。在收到提议之日后1个月内,业主委员会应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在召开业主大会15日前,应将业主提议提前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时间、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及会议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15日,同时告知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前解除合同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业主大会应当在作出决议后3日内,将解约原因、解约的时间和同意承担的违约责任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退出事宜,依法签订退管协议。同时,业主大会作出决议30日内,在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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