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通肇事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承担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情况下,即使被认定为同等责任,赔偿的时候也会向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一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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