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二、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带人看房可以拒绝吗

事故
2.房屋出卖以后,不会因为所有人的变更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可继续租住;
3.如果房东卖方的行为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租住,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通常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房屋的基本结构和设施的维修费用,如屋顶、墙壁、地板、卫生间等,通常由房东承担。而对于一些日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小问题或者因租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比如家具的维修、电器的故障维修等,可能会根据合同的规定由租户承担。建议租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明确维修费用的承担者,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如果有任何疑问,最好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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