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补发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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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荑

2025-08-2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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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省补发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河南省补发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法理,个人应于取得所得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所在单位补发工资,应于补缴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如补发以前月份工资薪金,则应合并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所涉及到的是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的计算,在税法规定的税款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的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累计预扣预缴应扣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扣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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