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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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huaqu

2025-09-0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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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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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催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示催告的相关规定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申报权利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
合同

2.第二百二十二条 除权判决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3.第二百二十三条 除权判决撤销之诉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事实上,持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本身就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票据被盗或者票据遗失等,申请公示催告应该选择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而且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

4.《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公示催告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公示催告需要以下材料: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票据的复印件;

3.前手背书人开具的证明;

4.与前手交易的合同、协议,给前手开具的发票等;

5.申请人的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什么票据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为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因此,只有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后,最后的合法持票人才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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