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能力下降是运动性疲劳的主要标志和本质特征。自本世纪以来,研究人员从不同角度对运动性疲劳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运动应激性代谢加强的负效应可能是导致运动性疲劳发生的根本原因。例如,代谢基质耗竭、代谢产物堆积和代谢环境酸化等现象都会通过多种途径影响肌纤维结构完整性、能量供应和神经体液调节等过程,从而导致运动肌肉收缩和舒张功能障碍。因此,运动能力下降即疲劳发生是其必然结果。在1982年的第5届国际运动生物化学会议上,将运动性疲劳定义为:“机体的生理过程不能持续其机能在特定水平或不能维持预定的运动强度。”力竭是疲劳的一种特殊形式,在疲劳时继续进行高强度工作直至肌肉或器官不能维持运动为止。这个定义具有以下特点:1. 把体内组织和器官的机能水平与运动能力相结合来评估疲劳的发生和程度;2. 有助于选择客观指标评估疲劳。例如,在特定水平的工作下,可以使用心率、血乳酸、最大摄氧量和输出功率等指标来评估疲劳。运动性疲劳发生在人体的各个部位,包括中枢大脑皮层细胞和骨骼肌基本收缩单位。根据研究结果,躯体性疲劳分为中枢疲劳和外周疲劳。中枢疲劳是指缺乏动机时,受到严重干扰的中枢神经系统传递或募集改变。外周疲劳包括接点传递、肌肉活动和肌肉收缩活动能力下降。这里仅对躯体性疲劳进行简要说明。运动性疲劳对人体生理过程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预防和缓解。例如,在运动前进行适当的热身活动、合理安排运动强度和次数、及时补充水分和能量等都有助于减少运动性疲劳的发生。此外,还可以通过休息、放松和恢复来缓解已经发生的疲劳。总之,运动性疲劳是一种重要且复杂的生理过程,在了解其发生原因、部位和变化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和保护身体,我们可以避免和减轻运动性疲劳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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