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
一是只能由原承租人行使。

民法典
三是要在“同等条件”下。所谓同等条件不仅包括租赁价格、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而且包括与租赁有关的其他条件,如房屋用途、环境污染状况、承租人经济实力、承租人信誉、承租人的经营业绩等。
二、合同到期优先承租权是否存在
合同到期优先承租权不存在
《民法典》上没有租赁期满后的优先续租权概念,只规定有租赁期之内的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遭到出租人侵犯,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的在出租人再次出租租赁物时,有优先于其他潜在承租人承租该租赁物的权利。优先承租权的行使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但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承租人必须基于有效的租赁合同享有优先承租权。合同应当明确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2. 租赁关系的延续:承租人在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通常要求其当前的租赁关系无违约行为,且承租人希望继续承租该租赁物。
3. 出租人的通知义务:出租人在计划再次出租租赁物时,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足够的合理时间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4.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承租人在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通常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意味着出租人应当在相同的租赁条件(如租金、租赁期限等)下,首先考虑承租人的承租请求。
5. 特定租赁物:优先承租权通常针对特定的租赁物,而不是出租人所有的租赁物。这意味着承租人只享有对其所承租租赁物的优先承租权,而不包括出租人其他可能出租的租赁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优先承租权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行使优先承租权时,承租人应当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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