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环境损害赔偿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包括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环境损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造成环境损害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公益诉讼

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因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磋商未达成一致或者无法进行磋商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二、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从发现自己受到侵害后的三年以内,随时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三、环境污染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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