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的财务以及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合伙人只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公司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了解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不同之处
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
1.设立要求不同:
(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
(2)由1到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
2.风险承担不同: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治理结构不同: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是权力机构。
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
(1)对外转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约定除外),对内互相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没有规定,其他股东过半同意,可进行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内互相转让,自由转让。
三、普通合伙人如何退出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以及因为被除名而退伙。退伙时,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在企业中造成损失的,可以相应扣除应当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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