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承包地的几种情形,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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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承包地的几种情形

调整承包地的几种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个别农户人均承包地面积不足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均承包地面积二分之一的;

2.兴办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或者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占用承包地的;

3.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的;

4.因土地被国家征收、征用,承包方自愿将安置补偿费交集体经济组织,要求继续承包土地的。

二、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承包地被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有以下几种: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承包地可以买卖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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