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孕
在监狱中生病了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身体患有疾病的,经有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取保在监外医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医院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在监狱生病,不是其获得减刑的理由,所以不可以。根据《刑法》对于减刑的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犯人监狱生病医药费国家出。
原则上不管是不是在服刑期间得的病,只要人在,手术费具体是由所在的监区付。
但是这里要注意2点:
1.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比如没有生命危险,不会造成残疾等),是不会给于较大(比如费用很高的情况)的手术的。
2.属于可治不可治的情况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疗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员自己付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法规:
1.设有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疗机构,负责罪犯的医疗保健,按每月每犯8.30元的标准核发医疗费,医院统一使用,保证罪犯有病及时得到诊治。对从事特殊工种的罪犯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专档。
2.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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