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财产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等,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才能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六条
对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造成其他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
三、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是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
3.客体是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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