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如下:
1.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
2.买方与开发商经过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
3.具有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比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方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予以支持。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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