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权
4.如果未成年子女在8周岁以上的,法院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二、1.稳定收入:法院在考虑孩子抚养权时,会关注父母的收入状况。稳定的收入能保障子女有相对较好的生活条件,也可以保障子女得到较好的医疗、教育。
2.本人受教育程度:父或母欲单独抚养子女(取得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其个人受教育程度对子女成长、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其他方面离婚双方均无明显优势的情况下,该因素往往决定了最终法院如何判定何方取得子女抚养权。
3.居住条件:良好的居住条件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4.收集证据: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收集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平时给小孩购买日常用品的发票、淘宝购物清单等;或者准备好小孩在身边的录音、聊天记录、视频等;或者尽量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照片、视频等。
5.考虑孩子因素:在诉讼实务中,判定的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是一个综合性条件,不能仅凭工资、学历等因素。一方与孩子共同的生活时间的长短,工作的稳定程度,以及性格等,都是法院衡量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关键性因素。
6.防止哄抢孩子情况:要把孩子在判决生效前带到自己身边,防止哄抢孩子情况以及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况发生。孩子抚养权不同于财产,不具有直接的可执行性。如在判决生效前未能把孩子带到自己身边,一方哄抢孩子,或者把孩子带离,则即便判归自己抚养,执行难度会非常巨大。
7.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对方有出轨、家暴、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三、需要三个月或者六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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