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纠纷确权避免法律风险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住宅用地
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的6种情况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
5.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6.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