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
刑事案件结案的时间一般是自开庭受理之日起两个月或三个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法院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需要满足以下规定: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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