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要求规定:1、位应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持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单位应指定专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参考资料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关于转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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