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劳动争议里一般没有精神损害补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院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如下: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
2.调解,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3.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哪些
案件类型来看,下列案件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而发生的争议;
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8.因履行发生的争议;
9.用职工非法收费而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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