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有怎样的规定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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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pburnb

2025-11-2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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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期间有怎样的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有:

1.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犯罪
犯罪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取保候审不会留有案底。当事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到时间予以解除后,并不会留下所谓的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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