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一起家庭暴力不一定会引发离婚判决。如果当事人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另一方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诉讼终结,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三、1.准备离婚材料,如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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