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侵权造成伤害的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财产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侵权行为细分为:
1.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3.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4.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如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承认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信件、电报、电传等材料;
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证明伤情的医疗单位诊断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书、伤残等级评定书、医药费、住院费单据。请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票据;请求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受害人工作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受害人工资收入证明等;请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需专人护理的证据;
4.财物受到侵害的,提供财物受损情况的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找法网提醒您,如物证、照片、证人证言、受损财物原价值、受损程度评定、修理费用等证据材料;
5.因产品质量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后果的证明材料;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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