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
说实话,周鸿祎的这一招还真没让我觉得意外,毕竟他的行事风格一贯如此。当初他为什么要做360?不就是为了靠查杀流氓软件来赚钱吗?但讽刺的是,周鸿祎本人被称为流氓软件之父。他的商业逻辑就像现实版的卖拐,利用人们对问题的关注反向牟利。有人常说最赚钱的方法都在
刑法里,而周鸿祎似乎总是在
刑法边缘试探。在我看来,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热爱技术的人,本质上更像一个炒概念、追逐利益的投资客。回顾他的履历,在离开
雅虎后,他去了
美国做天使投资人,还成立了基金,长期专注于
互联网企业的风险投资。这些领域无一不是利润丰厚的行业,很难相信他会与华尔街那群精明的资本家毫无交集。而这种在法律边界游走甚至越界的手段,恰恰是华尔街典型的风格。作为一名工程师,我确实不喜欢周鸿祎的做事方式,或许这带有主观偏见。然而,他之前敢通过
离婚进行减持,现在又敢操纵股价,这种行为一点都不令人惊讶。不过,他的操作实在太明显了,从媒体报道中就能清楚地看出他做了什么,甚至连问题本身都能揭示全部真相。除非监管部门视而不见,否则不可能察觉不到。因此,这次他恐怕难以脱身。虽然法无禁止即可为,但他的这些做法实在过于出格。甚至可以说,他还在试图继续卖拐,误导公众。市场的核心价值在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周鸿祎的行为纯粹是为了逐利,为了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样的手段对社会进步有何积极作用?归根结底,他只是一个投机者,根本算不上真正的投资人。他的这些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希望港交所能够对其进行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