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
发票申领后最大的可能是没有读入
发票,也就是将金税盘(或报税盘)中的
发票卷电子信息读入到开票软件中。具
体操作如下:1、点击“
发票管理/
发票领用管理/读入新购
发票”菜单项;2、在系统弹出“您确定要从存储设备读取
发票吗?”提示框,单击“是”按钮;3、在系统弹出“读入
发票的来源介质选择”提示框中,选择
发票来源介质,确认后系统便读取金税盘或报税盘中的购票信息。首先,打开网上电子税务局,使用税盘密码登录。在首页导航栏选择
发票领用,或在中间导航栏选择我要报税—
发票使用—
发票领用。检测通过后,填写“
发票领用表”,
发票种类选择“2016版
增值税发票”,若选择栏内只有2008版
增值税发票,部分地区在自助领票机上或网上申领都不能领取
发票。则需要携带开票盘到大厅柜台新增
发票认定信息,增加2016版
增值税发票。填写申请表时,申领的数量不能超过最大可领数量。最大可领数量为0时不能进行申领。完成后,点击下一步。选择领取方式时,应选择“邮寄方式”,填写联系人电话和寄送地址,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无误后继续下一步,申请就完成了。然后到柜台提供税号就能领取
发票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
发票。取得
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