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协议离婚应该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夫妻
3.须有离婚的合意;
4.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找法网提醒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并对外公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相应调整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权限。
三、协议离婚必备材料清单有: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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