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权是否需要告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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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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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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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债权是否需要告知债务人

转让债权是需要告知债务人的。

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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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债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

债权转让的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因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因债权转让发生了纠纷的,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权转让债权人的责任

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退出原来债的关系,丧失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原债权人也不负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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