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
办理预售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领导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办理预售证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方案与预售许可申请表;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预售证办理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找法网提醒您,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办理预售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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