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
即使
律师协会被取消,
律师管理者这一角色依然存在。老
律师们常说,如今律协的许多管理职能其实是司法局下放的。例如,
律师如果需要开具一封介绍信去查档,还得跑去司法所盖章,并不是像现在这样由律所直接盖章就能办理。目前,对于
律师的一些轻微违规行为,通常在律协层面就可以解决。不管解决的方式是否合理,或者是否存在妥协压制的情况,至少从程序上看,这些事情并未直接交由司法局处理。律协
领导,尤其是惩戒委员会的成员,大多还是行业内自己人选举产生。一些资深
律师还能为所在律所的年轻同事说上几句话。但如果回到司法局全面接管、事无巨细地管理
律师的时代,作为当事人,一旦执行不到款项,我肯定会直接跑到司法局投诉。毕竟,在他们看来,胜诉是理所当然的。这种情况下,投诉简单高效,问题直达上级。到那时,
律师可能不仅要退还费用,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更不用说一旦涉及社会稳定问题,后果将更加严重。另外,如果司法局直接管理
律师,公检法部门是否会更频繁地发出司法建议?我认为不会。因为司法建议一直以来都是直接发给司法局的,很少会特意抄送律协,律协也很难插手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