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1.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若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那么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裁员
二、应休未休年假如何发工资
李律师提醒您,对于应休未休的年假,其工资发放问题也是员工关注的焦点。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和第五条明确了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及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1.当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时,便享有带薪年休假。
2.对于新进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则根据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
3.当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时,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4.如果用人单位未主动安排休假,员工也没有提出休假申请,那么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定责任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实际上即为加付200%的工资。
三、年假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
年假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未休年休假天数的折算,二是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
1.未休年休假天数的折算已在前文中提及,即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和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进行折算。
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则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除以21.75天。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