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入职满一年,员工的年假计算方式是依据累计工作年限而定,为五天,根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享有带薪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数的确定依据是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公司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10天;
(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则为15天。
2.“累计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的时间。
因此,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在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条件下,可以享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
二、新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年假算法
对于在新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其年假的计算则依据已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1.需要注意的是,“日历天数”的计算包括所有的天数,无需剔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如果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那么该部分天数不享受年休假,享受的天数必须为整数,不涉及四舍五入。
因此,新入职的员工虽然工作不满一年,但仍然有可能根据已工作时间折算得到一定天数的年休假。
三、年休假不申请是否会作废
关于年休假是否会因为不申请而作废的问题,《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1.该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如果员工没有主动申请年休假,并且没有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意愿,那么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认为员工的年休假已经作废。
3.如果员工确实没有意愿休年休假,并且书面提出了不休年休假的申请,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因此,年休假是否作废取决于员工的意愿和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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