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公司不给工资单,员工是有权利进行举报的。
1.员工可以通过拨打12333电话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前往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这些部门会依法对公司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

合同
二、工资支付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根据这些规定,工资支付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1.工资支付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即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确定其应得的工资报酬。同时,工资支付还应遵循同工同酬原则,确保同一岗位、同一工作内容的劳动者获得相同的工资待遇。
2.工资支付的标准应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来确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岗位、工资标准等关键信息,作为工资支付的依据。同时,加班加点工资支付也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劳动合同约定进行。
3.法规还规定了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及相应处理措施。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而无故拖欠工资则是指用人单位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关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规定,主要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小时、按天或者按周发放工资。
2.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必须按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计算,并按一定的约定日期支付。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3.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打了欠条的,劳动者也可以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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