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离婚抚养费给不起,解决方案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如果无法以现金方式支付抚养费,可以考虑用个人名下的财物,如房产、车辆或其他有价值的财产,来折抵应支付的抚养费。

财产
二、离婚后如何申请减免抚养费
离婚后,如果需要申请减免抚养费,首先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明确表达自身的经济困境和减免抚养费的请求。
1.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进一步采取行动,可以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个人经济状况证明、疾病诊断书(如适用)等,然后书写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详细阐述减免抚养费的理由和依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满足减免抚养费的法定情形,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三、减免抚养费有哪些法定情形
我国《民法典》虽未直接列举减免抚养费的法定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减免抚养费的合理依据: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如果给付方的收入因某种原因(如失业、疾病等)明显减少,且经过努力仍然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水平,那么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如果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有抚养能力,那么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
如果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抚养费,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期间,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
减免抚养费并非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一旦给付方的经济状况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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