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单位能推翻工伤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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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妞纽

2026-02-1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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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一、仲裁时单位能推翻工伤认定吗

1.在仲裁过程中,单位不能直接推翻工伤认定结果。

2.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选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这意味着,只有经过国家职能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伤认定结果才有可能被推翻。

二、工伤认定争议途径

对于《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主要有两种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1)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则是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是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是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的期限通常是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的60日内,对于逾期不作工伤认定的情况,则是在期满后60日内。

(5)复议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通常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开始,审理与决定则通常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的受理包括三种情况: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对行政复议不服、以及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通常是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三、劳动能力鉴定救济

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在此过程中,有三点需要注意: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一方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也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各方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在作出最终鉴定结论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履行对各方的送达义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复杂且重要的法律程序,如果仍有疑问,不妨咨询李律师的法律专家。我们始终在你身边,为你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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