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
行政执法队的情况有些尴尬。一部分执法队属于参公性质,还有些是事业编制,不过近两年招录新人时却采用
公务员招考程序。但新招录人员又并非
公务员。综合执法改革之后,有的执法队是由几支队伍合并而成,队里有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还有地方自行设定的所谓行政执法编制人员,甚至还有工勤人员,各种人员全都混杂在一起。虽说改革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可对个人而言,还是存在一定的改革风险。就像有人讲述的那样,自己考的是执法队,入职后却被分到文化馆。根本原因在于所考的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编制,所以才会被安排到文化馆工作。很多执法队实际上执法业务不多,办案量也少,队里人员主要是给机关单位提供支持,真正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很少,干杂活的居多。这不,文化馆缺人,就从执法队调人去帮忙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同地区、不同的执法队可能存在根本性差异。同一支队伍,在此地是参公性质,在彼地可能就是事业编制;在同一个地方,应急执法队可能是参公性质,而文化执法队就可能是事业编制。另外,执法队还存在老人过多的问题,很多是军队转业安置人员,年龄偏大,队伍年龄结构老化。而且执法队伍合并后人数较多,年轻人进入其中,提拔晋升可能会面临问题。但不管怎样,执法岗位的稳定性是有保障的,特别是后来通过
公务员招考进入的人员,即便目前
公务员身份不明确,但基本上能保障
公务员待遇,未来的改革方向也是有利的,毕竟如今的改革不再砸人饭碗了。